RoHS認證是否适用于塑料?
如果將(jiāng)塑料部件用于電氣或電子設備,則除非符合上述豁免規定,否則必須符合RoHS認證規定。
RoHS認證指令2011(2011/65/EC)限制在2011年7月21日之後(hòu)在歐盟銷售的電氣和電子設備的制造中使用危險材料。目前受RoHS指令限制的材料包括鉛,镉,汞和六價鉻重金屬以及多溴聯苯(PBB)和多溴聯苯醚(PBDE)阻燃劑,共10項有害物質檢測,熱塑性化合物要完全符合RoHS指令限制。
但是,某些産品可能(néng)不符合當前的RoHS限制,例如:
1.某些阻燃劑産品可能(néng)包含十溴二苯醚(decaBDE)-歐洲法院于2008年7月取消了對(duì)十溴苯酚的豁免。
2.僅在獲得客戶授權的情況下,某些産品的著(zhe)色可能(néng)會(huì)使用重金屬含量超過(guò)RoHS允許水平的顔料。
3.必要時(shí)可使用完全符合RoHS或其他環境法規的替代熱塑性化合物,并爲最終用途提供類似的性能(néng)标準。
塑料ROHS認證包含以下内容:
汞(Hg)
镉(Cd)
鄰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鄰苯二甲酸二(
2-乙基己基)酯(DEHP)
鄰苯二甲酸
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
六價鉻(Cr VI)
鉛(Pb)
多溴聯苯(PBB)
多溴化二苯醚(PBDE)
在塑料制品中,聚合物制造商有責任注冊其産品并提供有關該物質任何危險特性的清晰信息,因此塑料可能(néng)還(hái)需要符合REACH标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