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标準,它的全稱是《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chéng)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該标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kāi)始正式實施,主要用于規範電子電氣産品的材料及工藝标準,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該标準的目的在于消除電機電子産品中的鉛、汞、镉、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注意:PBDE正确的中文名稱是指多溴二苯醚,多溴聯苯醚是錯誤的說(shuō)法)共6項物質,并重點規定了鉛的含量不能(néng)超過(guò)0.1%。
歐洲新指令
(ROHS指令)2011/65/EU
歐洲RoHS 2011/65/EU要求檢測的項目爲6項,指令生效爲ROHS指令。
歐洲新RoHS指令标簽
歐洲新RoHS指令标簽
RoHS檢測項目有鉛(Pb),镉(Cd),汞(Hg),六價鉻(Cr6+),多溴聯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
關于HBCDD,BBP,DBP,DEHP等項目該指令僅提到在後(hòu)續優先評估是否列入管控,未強制要求生産商進(jìn)行檢測。
歐盟議會(huì)及歐盟委員會(huì)于2003年2月13日在其《公報》上發(fā)布了《廢舊電子電氣設備指令》(簡稱《WEEE指令》)和《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簡稱《RoHS指令》)
《RoHS指令》和《WEEE指令》規定納入有害物質限制管理和報廢回收管理的有十大類102種(zhǒng)産品,前七類産品都(dōu)是我國(guó)主要的出口電器産品。包括大型家用電器、小型家用電器、信息和通訊設備、消費類産品、照明設備、電器電子工具、玩具、休閑和運動設備、醫用設備(被(bèi)植入或被(bèi)感染的産品除外)、監測和控制儀器、自動售賣機。
2008年12月3日,歐盟發(fā)布了WEEE指令(2002/96/EC)和RoHS指令(2002/95/EC)的修訂提案。本次提案的目的是創造更好(hǎo)的法規環境,即簡單、易懂、有效和可執行的法規。RoHS指令修訂的主要内容有:
1.改變了法律用詞,澄清了指令的範圍和定義;
2.引入産品的CE标志以及EC合格聲明;
3.分階段將(jiāng)醫療器械、控制和監控儀器納入到RoHS指令的範疇;
限制的六種(zhǒng)有害物質沒(méi)有變化,但四種(zhǒng)物質——六溴環十二烷(HBCDD)、鄰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和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要求進(jìn)行優先評估,以便考察將(jiāng)來是否納入限制物質的範疇
RoHS範圍:
僅對(duì)于2006年7月1日起(qǐ)投放市場的新産品。
包括家用的白熾燈和光源。
不應違反特殊的關于安全和健康要求的專門指令或規定——Vehicle ELV,汽車指令;電池指令,91/157/EEC,93/86/EEC&98/101/EC
不包括:醫用器材或監控設備(WEEE指令第8,9類);在2006年7月1日前投放市場的維修備件;2006年7月1日前原先投放市場的再利用産品。
限制的有毒物質:
重金屬:
–Lead鉛;
–Mercury汞;
–Cadmium镉;
–Chromium(VI)六價鉻.
·某些溴化阻燃劑:
多溴聯苯–Polybrominated biphenyls(PBB’s);
多溴聯苯醚–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PBDE’s).
限量指标是:
·镉:0.01%(100ppm);
·鉛、汞、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聯苯醚:0.1%(1000ppm).
六類有害物質
RoHS針對(duì)所有生産過(guò)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néng)含有上述六種(zhǒng)有害物質的電氣電子産品,主要包括:白家電,如電冰箱,洗衣機,微波爐,空調,吸塵器,熱水器等,黑家電,如音頻、視頻産品,DVD,CD,電視接收機,IT産品,數碼産品,通信産品等;電動工具,電動電子玩具,醫療電氣設備。
1.鉛(Pb)使用該物質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穩定劑
2.汞(Hg)(水銀)使用該物質的例子:溫控器、傳感器、開(kāi)關和繼電器、燈泡
3.镉(Cd)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開(kāi)關、彈簧、連接器、外殼和PCB、觸頭、電池
4.六價鉻(Cr 6+)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金屬防腐蝕塗層
5.多溴聯苯(PBB)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阻燃劑,PCB、連接器、塑料外殼
6.多溴聯苯醚(PBDE)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阻燃劑,PCB、連接器、塑料外殼